進推處Q&A
教務組Q&A
問題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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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 進修推廣處和進修學院有何不同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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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 進修推廣處畢業證書是否有註記進修推廣處字樣? |
本校進推部學生所取得之學位證書,其發證單位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證書內文與日間部相同,並未註記「進修推廣處」或「進修推廣部」相關字樣。 |
【本校學生】 如何知道畢業所需修畢之科目及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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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 若不能於錄取當年註冊入學,可否保留學籍? |
依據本校學則第十條規定:「本校學生因病、特殊事故或依兵役法規定服役而不能按時入學時,應於註冊截止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學校核准後,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不須繳納任何費用。」 |
【本校學生】 請問要如何辦理休、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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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 本校學生在學證明書應如何辦理? |
同學可將學生證影印後,蓋妥本處教務組章戳即有「在學證明書」的效力;若新生已完成註冊繳費但尚未取得學生證者,可至校務系統/查詢/教務資訊查詢,自行列印「在學證明書」後,送至教務組核章。 |
【本校學生】 學生應如何繳交本校學生基本資料? |
由本校學生直接上本校網站填寫(進入校務系統-參閱學生基本資料登錄作業操作說明。並請傳送(100 KB以內)個人相片,以利學生證之製作。 |
【本校學生】 在什麼情形之下會遭到學業退學? |
依據本校學則第四十三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二、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 三、僑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技優保送(含高職不分系菁英班)學生、技優甄審學生及離島保送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均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 四、修業期限屆滿,仍未修足所屬系組規定應修科目與學分,或未完成各系5所訂定之畢業條件者。五、操行成績不及格或犯有重大過失,經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決議並經校長核定退學者。 六、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而同時在本校其他系所或他校註冊入學者。 七、自動申請退學者。 八、其他依本校相關規定應予退學者。 學生學期修習科目在九學分(含)以下者、航輪出海實習及進修部學生、身心障礙生及赴國外學校修讀學分之本校交換學生,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學生,不受第一項第二、三款之限制。 |
【本校學生】 欲修讀輔系應如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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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 欲修讀雙主修應如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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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 選課與修課有何規定? |
一、大學部(四技、二技學生): (一)四年制於一、二、三、四年級,二年制於三、四年級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至少六學分,至多二十六學分。 (二)應屆畢業生、轉學生、轉系(部)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學程、第二專長學生、航輪出海實習學生,因情況特殊,檢具證明經系所主任核准者,得不受每學期學分數上限之規定,但仍需遵守跨部或校際選課相關規定。 (三)延修生至少應選修一科目。若已修畢應修習之學分數,但未達各項畢業門檻者(英文、證照門檻、職場實習等),仍應依規定註冊及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惟不受應選修一科目之限制。 二、研究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一)每學期最多以十五學分為上限。若有特殊需求則經系所主管核可後,可再加修一門課。 (二)在學期間,論文只需選課一次。論文學分一次修畢,通過學位考試方登錄成績。 |
【本校學生】 有關科目學分抵免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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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 加退選後因人數不足致選讀課程無法符合開班規定應如何處理? |
一、大學部課程開課人數至少十點。 二、碩士在職專班開課人數至少五點;核定招生名額十五點以下之系所,開課人數至少三點;選課未達三點之課程,經系(所)同意開課且專班經費足以支應者,不在此限。 三、各課程限修人數應以開課教室容納人數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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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 重新修習已修畢及格科目,是否可承認該學分? |
依據本校學學則第十七條規定:「重讀已修習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稱相同之科目,該科目之修習成績得予登錄,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 |
【本校學生】 學生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變更如何處理? |
姓名、住址變更必須備妥戶籍謄本(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填妥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教務組網頁/表單下載/本校學生)至進修推廣處教務組各系承辦人員處辦理。 |
【畢業校友】 各項證明文件應如何申辦? |
建工/第一校區:80778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楠梓/旗津校區:81157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
學務組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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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回答 |
請問就學貸款何時截止? |
各學制開學第一週前完成銀行申請就貸手續,須將銀行申貸書第二聯、學雜費繳費資料、戶籍謄本(就貸學生本人及父母或配偶,記事欄勿省略或空白)、學校就貸線上申請書、申貸同學本人帳戶影本(申請多貸項目必檢附)繳回學校承辦單位,才算完成註冊及就貸申請手續。 |
延修生/復學生何時繳回就學貸款資料? |
延修生/復學生要完成第一次註冊→前學期期末先依教務組選課→印繳費單→銀行申辦就貸,並於9 月開學第一週前,依前述就學貸款需繳資料送至承辦單位。 |
新生為何要健檢? |
檢查依據:教育部「健康檢查實施辦法」、本校「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辦理。 |
健檢地點費用何時繳交? |
健檢地點:依網頁公告敬請配合各校區排定時間進行檢查。 健檢費用:團檢費用依合約於健檢當日繳交給合約健檢機構。 |
健檢注意事項 |
健檢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網址:
二、無法如期到校健檢者:自108年8月1日起,持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及雙證件(身份證、健保卡),自行到義大醫院或大昌分院體檢科完成,義大醫院體檢科聯絡窗口如下表: 《義大本院區》體檢承辦人:李倢筠 電話:07-6150011 轉257616 地址:高雄市燕巢區義大路 1 號 2F 家醫暨體檢科 《大昌分院》 體檢承辦人:盧慧華醫事技術員 電話:07-5599123 轉 7610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 305 號 7 樓家醫暨體檢科 三、選擇校外健康檢查者: (一)請先至進修推廣處學務組新生專區網頁下載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 (二)持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到所在地合格醫療院所完成健檢。 (三)本校接受學生持三個月內有效期(108/06/01 以後)的勞工健檢報告正(副)本(不接受影本),檢查項目應符合教育部規定項目(兵役體檢、餐飲人員體檢項目)皆不符合教育部規定項目需補檢,並應填妥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 (四)校外健檢報告繳交期限:開學二週內(108/9/27 前)將報告繳交到建工校區或楠梓校區進修推廣處學務組。 |
綜合行政組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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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回答 |
冷氣儲值卡如何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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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有設備損壞如何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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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繳費POS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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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證如何申請? |
二技2張、四技1張、碩專班每四人1張。 請各班協調車位,並由班代上校務系統點選,申請者請上傳駕照及行照(*如行照非本人請上傳二等親內身分證明文件或公司車請上傳公司名片)並列印繳費單即可。https://ceed.nkust.edu.tw/p/412-1014-1149.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