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推處Q&A - 高雄科技大學 進修推廣處
跳到主要內容區

 

進推處Q&A

教務組Q&A

 

問題

回答

【來賓】

進修推廣處和進修學院有何不同之處

  • 進修推廣處(以下簡稱本處)和進修學院皆為本校之立行政單位,各自獨立。本處掌理進修推廣部(以下簡稱進推部)學生有關教務、學務、綜合等事宜。
  • 依上課時間本部課程主要集中在週一至週五晚上必要時會在週六排課;而進修學院則在週休二日(週六及週日)排課。
  • 依學位證書:本部學生所取得之學位證書其發證單位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證書內文與日間部相同進修學院畢業學生之學位證書其發證單位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附設進修學院

【來賓】

進修推廣處畢業證書是否有註記進修推廣處字樣

本校進推部學生所取得之學位證書其發證單位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證書內文與日間部相同,並未註記進修推廣處」或「進修推廣部」相關字樣

【本校學生】

如何知道畢業所需修畢之科目及學分數

  • 畢業所需修習科目與學分數可洽系辦公室。可依下列網址,從各學院網址進入各學系所網站:https://www.nkust.edu.tw/p/412-1000-4169.php
  • 有關畢業學分數要求,可至本校網站首頁進入行政單位/進修推廣處/教務組/課程規劃
  • 可進入校務行政系統/查詢/各系所課程規劃即可查詢各系所各入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本校學生】

若不能於錄取當年註冊入學可否保留學籍

依據本校學則第十條規定:「本校學生因病、特殊事故或依兵役法規定服役而不能按時入學時,應於註冊截止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學校核准後,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不須繳納任何費用。」

【本校學生】

請問要如何辦理休、退學?

  • 本校進推部學生申請休、退學應填具學生休、退學申請表,經相關單位核章後即可完成。
  • 除註冊日(包括當日)前申請休退學者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外,於學期中申請休、退學之退費均依教育部發布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辦理。

【本校學生】

本校學生在學證明書應如何辦理

同學可將學生證影印後,蓋妥本處教務組章戳即有在學證明書的效力;若新生已完成註冊繳費但尚未取得學生證者,可至校務系統/查詢/教務資訊查詢,自行列印在學證明書」後,送至教務組核章。

【本校學生】

學生應如何繳交本校學生基本資料

由本校學生直接上本校網站填寫進入校務系統-參閱學生基本資料登錄作業操作說明並請傳送100 KB以內個人相片以利學生證之製作

【本校學生】

在什麼情形之下會遭到學業退學

依據本校學則第四十三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二、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

三、僑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技優保送(含高職不分系菁英班)學生、技優甄審學生及離島保送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均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

四、修業期限屆滿,仍未修足所屬系組規定應修科目與學分,或未完成各系5所訂定之畢業條件者。五、操行成績不及格或犯有重大過失,經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決議並經校長核定退學者。

六、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而同時在本校其他系所或他校註冊入學者。

七、自動申請退學者。

八、其他依本校相關規定應予退學者。

學生學期修習科目在九學分(含)以下者、航輪出海實習及進修部學生、身心障礙生及赴國外學校修讀學分之本校交換學生,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學生,不受第一項第二、三款之限制。

【本校學生】

欲修讀輔系應如何申請?

  •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科(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校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一學年起修讀輔科(系、所、學位學程)。專科部及大學部學生,得修讀本校或他校同級輔科(系);修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之學生,得申請修讀本校同級或向下一級輔系(所、學位學程)。」
  • 學生申請選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應持在校全部成績單與申請書先向主科(系、所、學位學程)提出申請,經審查認其確具選讀輔科(系、所、學位學程)能力者,送請所選輔科(系、所、學位學程)同意,再送教務處(進修推廣處)核備。申請跨校修讀輔科(系)之學生,其申請資格、申請修讀時間、修讀科目及學分數,應依加修輔科(系)學校之相關規定辦理。

【本校學生】

欲修讀雙主修應如何申請?

  •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校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一學年起修讀雙主修。專科部、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得修讀本校或他校同級同學制之雙主修。學生申請跨校修讀雙主修須經本校及申請加修學校及科(系、所、學位學程)同意。」
  • 申請修讀雙主修之學生,應持在校歷年成績單與申請書先向本科(系、所、學位學程)提出申請,經審查認其確具修讀雙主修能力者,送請加修科(系、所、學位學程)同意,再送教務處(進修推廣處)核備。申請跨校修讀雙主修之學生,其申請資格、申請修讀時間、修讀科目及學分數,應依加修學校之相關規定辦理。

【本校學生】

選課與修課有何規定?

  • 選課:分初選與加退選。初選:新生於開學前、舊生於前學期結束前辦理下學期初選,當學期開學後辦理加退選(選課日期依當學期行事曆公告為主),學生要自行上網選課。若選課結果須再另行繳費者,要繳完費用後,才算選課完成;所選科目未繳費者將自動刪除該選修科目。
  • 修課:依據進修部選課規則第四條,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依下列規定:

一、大學部(四技、二技學生):

(一)四年制於一、二、三、四年級,二年制於三、四年級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至少六學分,至多二十六學分。

(二)應屆畢業生、轉學生、轉系(部)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學程、第二專長學生、航輪出海實習學生,因情況特殊,檢具證明經系所主任核准者,得不受每學期學分數上限之規定,但仍需遵守跨部或校際選課相關規定。

(三)延修生至少應選修一科目。若已修畢應修習之學分數,但未達各項畢業門檻者(英文、證照門檻、職場實習等),仍應依規定註冊及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惟不受應選修一科目之限制。

二、研究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一)每學期最多以十五學分為上限。若有特殊需求則經系所主管核可後,可再加修一門課。

(二)在學期間,論文只需選課一次。論文學分一次修畢,通過學位考試方登錄成績。

【本校學生】

有關科目學分抵免之問題?

  • 依據本校學學生學分抵免要點第八點規定:「抵免科目學分之申請(含入學前取得證照之抵免申請),應於學生入學、轉系後之首次開學日起至次學期開學後一週內提出,且辦理以一次為限;入學後取得證照,不受前述辦理時程及次數之限制,但應於取得證照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 本校進推部抵免學分之審核,須視審查單位之不同分別填寫學分抵免(充)申請表,通識科目由博雅教育中心審查、共同科目由基礎教育中心審查、外語科目由外語教育中心審查,體育科目由體育室審查、專業科目由各系(所)負責審查,並送進本處教務組複核。
  • 碩士在職專班請依據本校「在職專班學生學分抵免辦法」規定辦理。

【本校學生】

加退選後因人數不足致選讀課程無法符合開班規定應如何處理?

一、大學部課程開課人數至少十點。

二、碩士在職專班開課人數至少五點;核定招生名額十五點以下之系所,開課人數至少三點;選課未達三點之課程,經系(所)同意開課且專班經費足以支應者,不在此限。

三、各課程限修人數應以開課教室容納人數為原則。

  • 若是在加退選後因人數不足無法符合前條開班規定而關課之課程,已選修該課程者,同學可於公告辦理補選(補救)時程內填寫補選(補救)課程申請單至所屬系所辦理退選並改選其他課程。

【本校學生】

重新修習已修畢及格科目,是否可承認該學分?

依據本校學學則第十七條規定:「重讀已修習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稱相同之科目,該科目之修習成績得予登錄,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

【本校學生】

學生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變更如何處理?

姓名、住址變更必須備妥戶籍謄本(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填妥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教務組網頁/表單下載/本校學生)至進修推廣處教務組各系承辦人員處辦理。

【畢業校友】

各項證明文件應如何申辦?

  • 現場辦理:由本人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至教務組臨櫃填表申請,並至綜合行政組或使用POS機台以一卡通繳交工本費。
  • 通訊方式辦理:採通訊方式申請者必須填妥進修部各項證明文件申請表(教務組網頁/表單下載/畢業校友)檢附相關所需證明文件影本,至郵局購買「郵局匯票」工本費總金額,郵政匯票抬頭:「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附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妥40元掛號郵資)之B4大小回郵信封寄到原畢業校區進修推廣處教務組收。

建工/第一校區:80778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楠梓/旗津校區:81157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學務組Q&A

問題

回答

請問就學貸款何時截止?

各學制開學第一週前完成銀行申請就貸手續,須將銀行申貸書第二聯、學雜費繳費資料、戶籍謄本(就貸學生本人及父母或配偶,記事欄勿省略或空白)、學校就貸線上申請書、申貸同學本人帳戶影本(申請多貸項目必檢附)繳回學校承辦單位,才算完成註冊及就貸申請手續。

延修生/復學生何時繳回就學貸款資料?

延修生/復學生要完成第一次註冊→前學期期末先依教務組選課→印繳費單→銀行申辦就貸,並於9 月開學第一週前,依前述就學貸款需繳資料送至承辦單位。

新生為何要健檢?

檢查依據:教育部「健康檢查實施辦法」、本校「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辦理。

健檢地點費用何時繳交?

健檢地點:依網頁公告敬請配合各校區排定時間進行檢查。

健檢費用:團檢費用依合約於健檢當日繳交給合約健檢機構。

健檢注意事項

健檢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網址:

  • 檢查不需要空腹,檢查前三天採清淡飲食。

二、無法如期到校健檢者:自108年8月1日起,持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及雙證件(身份證、健保卡),自行到義大醫院或大昌分院體檢科完成,義大醫院體檢科聯絡窗口如下表:

《義大本院區》體檢承辦人:李倢筠

電話:07-6150011 轉257616

地址:高雄市燕巢區義大路 1 號 2F 家醫暨體檢科

《大昌分院》  體檢承辦人:盧慧華醫事技術員

電話:07-5599123 轉 7610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 305 號 7 樓家醫暨體檢科

三、選擇校外健康檢查者:

(一)請先至進修推廣處學務組新生專區網頁下載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

(二)持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到所在地合格醫療院所完成健檢。

(三)本校接受學生持三個月內有效期(108/06/01 以後)的勞工健檢報告正(副)本(不接受影本),檢查項目應符合教育部規定項目(兵役體檢、餐飲人員體檢項目)皆不符合教育部規定項目需補檢,並應填妥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

(四)校外健檢報告繳交期限:開學二週內(108/9/27 前)將報告繳交到建工校區或楠梓校區進修推廣處學務組。

綜合行政組Q&A

問題

回答

冷氣儲值卡如何購買?

  • 可至行政大樓1樓自動儲值機購買冷氣卡及儲值。
  • 如機器損壞,請至行政大樓4樓進修推廣處綜合行政組購買冷氣卡並儲值。

教室有設備損壞如何通報?

如何使用繳費POS機?

  • 設置在行政大樓4樓進修推廣處教務組,各項申請文件繳費如:成績單、學生證、畢業證書、英文成績單…等,都可使用POS機繳費,請持有已儲值之學生證、已儲值一卡通或LINE Pay繳費即可。

車證如何申請?

  • 業管單位為日間部綜合業務處三組,本組僅協助學生代領車證。
  • 腳踏車及機車停車證請上校務系統申請並上傳駕照(申請機車證上傳)及列印繳費單即可。(隨時皆可申請)
  • 汽車停車證各班分配如下:

二技2張、四技1張、碩專班每四人1張。

請各班協調車位,並由班代上校務系統點選,申請者請上傳駕照及行照(*如行照非本人請上傳二等親內身分證明文件或公司車請上傳公司名片)並列印繳費單即可。https://ceed.nkust.edu.tw/p/412-1014-1149.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