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梓校區】進修推廣處學生汽機車停車證申請 - 高雄科技大學 進修推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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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梓校區】進修推廣處學生汽機車停車證申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楠梓校區)

107學年度進修推廣處學生】

申辦汽機車及腳踏車停車證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辦理時間:107年9月10日(一)上午9點開放線上申請。

二、流程:申請人進入本校校務行政系統→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帳號為個人學號,密碼預設為身分證字號後四碼)→點選「申請」→進入學務申請作業→點選「停車證申請作業」→新增申請→確認資料正確後(車號若有變更請直接修正)【新生申請請上傳駕照(正面)→送出申請。

三、領證日期及繳費方式:

(一)9/16以前完成申請者由各班副班代於9/25~9/28至事務組領取班級申請名冊並收齊費用至事務組繳費,全班繳費完成者,10/8~10/12由各班副班代統一於楠梓校區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事務組領取。

領證時間:10月8日(一)至10月12日(五):上午8:00至晚上20:30

(如第一階段審查資料未齊全者,請於10/15後檢附相關資料至事務組審核領證)

(二)9/16以後完成申請者請線上列印停車證申請書於10/15以後親至本校事務組繳費並領證。

領證時間:10月15日(一)至10月19日(五):上午8:00至晚上20:30 PS:繳費收據需由本組隔日上班時間繳至出納組方可開立,將於領證時一併發還或請進修處學務組轉交。

四、應繳文件項目可上傳JPEG及PDF檔案,檔案大小限制3MB。

五、自107學年度起,楠梓校區進修部學生機車收費為300元,並採取不分區停放。

六、楠梓校區進修部學生汽車收費為1,000元,停放區域為西區停車場。(限量150) (汽車未上傳行照或相關證件者,請至總務處事務組檢附相關證件方可領停車證。)

備註:汽車通行證限屬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車輛方可申請,申請時並應檢附行車執照影本,如行車執照記載之車主與申請者不同人時,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車輛管理要點第5點第9款)

、107年10月22日(一)起,無107 學年度通行證車輛禁止入校停放。

☆本校車輛管理要點業經107年04月18日本校106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修正重點如下,並自107學年度起開始執行:

(一) 學生、教職員工應於各原所屬學習或服務之校區申請車證並繳費。(第5點第1款)

(二) 學生如因選課因素需於建工(含燕巢)校區、第一校區或楠梓(含旗津)校區等三個區域範圍間跨區域上課並停車時,得檢附選課證明文件,依據各校區規定以書面至各校區總務處事務組申辦車證,並依該校區原車證費用二分之一收費(第5點第2款)

(三) 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者,檢附相關證明(須有申請人姓名),免收車證費用。中低收入戶者,檢附相關證明(須有申請人姓名),車證費用減免十分之三。(第5點第7款)

(四) 五專及大學新生入學後初次申請車證時應檢附駕駛執照影本(第5點第9款)

(五) 學生及教職員工之車證因特殊原因不再使用,經審查核准後,可至原申請單位繳回原有車證並申請退費,其餘車證不予退費,退費期限及標準如下:(第5點第10款)

  1. 該學年上學期10月31日以前:全額退費。
  2. 11月1日至下學期3月31日:退還二分之一費用;
  3. 下學期申辦通行證者,於3月31日前退還所繳全額費用。
  4. 該學年下學期4月1日後:不退還費用。

(六) 車證補發:申請補發酌收工本費,汽車100元、機車50元、腳踏車20。如因車輛遺失、車輛事故致車證毀損須補發者,檢附報案三聯單或車輛事故處理單,得免費辦理新車證。(第5點第11款)

(七)使用中之車證,如遇換車時,應繳回原車證,連同新車之行車執照影印本及相關證件,至原申請單位換領新證,並酌收工本費汽車50元,機車20元。(第5點第12款)

註: 107學年度「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車輛管理要點」,亦已公告至總務處事務組網頁,敬請自行上網參閱。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總務處事務組 許小姐 電話:07-3617141#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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