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一學期【進修部】學生轉系申請事宜 - 高雄科技大學 進修推廣處
跳到主要內容區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進修部】學生轉系申請事宜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進修推廣處教務組 通知

受文者:進修部四技學生

副 本:進修推廣處教務組

日 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28日

文 號:高科大進教字第10900076號

附 件:轉系(所、學位學程)暨轉部申請書、各系缺額與審查標準

主 旨:【進修部】四技學生申請「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轉系事宜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學則」及「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辦理。

二、本學期學生申請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轉系相關注意事項:

(一)轉系:係指進修部學生轉至進修部相同學制其他系(不含在職專班及產攜班學生)。

(二)申請時間:自110年05月03日(星期一)起至05月14日(星期五)截止

(三)應備文件:

 1.轉系申請書(如附件),學生未滿20歲須經家長或監護人於申請書簽章同意。

 2.相關應繳證明文件:轉入系要求之相關文件(缺額與審查標準表如附件);如有審查標準相關疑問,請洽各系

 3.上述文件請先送各校區進修推廣處教務組彙整

(四)申請轉系成功需同時滿足以下要件:「轉入系有缺額」、「通過轉入系審查標準」、「無不得轉系之情形」。 

(五)經核准轉系成功者,於110-1正式轉入申請系,不得反悔,請同學審慎思考。

三、下列情形不得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一)申請轉系後該學期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二)應屆畢業生、延修生、休學生。

(三)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或轉部一次者。

(四)不同學制學生。

(五)學士後學位學程學生。

(六)陸生轉系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七)大學部及專科部各班在學學生不足二十五人不得轉出。(可先來電詢問教務組確認)

(八)其他有特別規定者。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各校區承辦人員:

  總機:(07)381-4526

  楠梓旗津第一校區分機:22836

  建工校區分機:12811~12817

瀏覽數: